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九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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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需的; 2.妨碍交通的; 3.改造绿化设施所必需的; 4.其他原因所必需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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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1.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申请表

  2. 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3. 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环节名称:收件;办理人:大厅综合窗口;办理时限:0;审查标准: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办理结果:受理回执单;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大厅综合窗口;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办理结果:受理回执单;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人:审批科科长;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办理结果:审批文书; 环节名称:决定;办理人:首席代表;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办理结果:批文/证照;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大厅发证窗口;办理时限:0;审查标准: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办理结果:签收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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