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拨付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九游会

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24-02-08 2024-02-08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拨付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新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一项核心指标。根据市乡村振兴局提供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名单;市民政局提供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名单;乡镇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我市2023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共纳入危房改造23户。根据《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郑市财政局 新郑市民政局 新郑市乡村振兴局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住建202333号)文件要求,新郑市梨河镇、观音寺镇、辛店镇、新村镇、城关乡、郭店镇、薛店镇、和庄镇8个乡镇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遵照危房改造原则,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共修建和维修加固房屋面积1635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71.15万元(其中市财政落实中央补助资金56.61万元,农户自筹14.54万元),圆满完成2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经房屋质量检查验收,8个乡镇按照资金分类补助标准,分别制定了2023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见附件),为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全、有效、合理使用,经公示无疑,需要拨付新郑市2023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下:

   1.梨河镇纳入危房改造4户,拨付资金13.35万元;

   2.观音寺镇纳入危房改造户4户,拨付资金5.99万元;

   3.辛店镇纳入危房改造2户,拨付资金9.0万元;

   4.新村镇纳入危房改造1户,拨付资金0.6万元;

   5.郭店镇纳入危房改造6户,拨付资金14.46万元;

   6.城关乡纳入危房改造1户,拨付资金0.6万元;

   7.薛店镇纳入危房改造4户,拨付资金8.11万元;

   8.和庄镇纳入危房改造1户,拨付资金4.5万元。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3136号)文件,市财政局已收到中央下达新郑市危房改造预算57.2万元,以上8个乡镇共需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6.61万元,由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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